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杨某某、钱某某伙同他人聚众斗殴,将围观的冀某某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被告人杨某某、钱某某涉嫌犯罪,法院对此进行审理,冀某某则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各被告人依法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
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独立维权能力较弱。上述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冀某某尚未成年,父母长期务农,对法律了解甚少,家里更无力委托律师,因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该支持起诉线索移送给了检察机关,在武清法院是首例。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依法支持起诉。
法庭上法检两家一起组织调解,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同意赔偿,并愿意当场给付,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群众的需要在哪里,法院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武清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继续积极探索新路径,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