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武清法院与通州法院联动调解 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作者:刘欣宇慧  发布时间:2024-06-13 14:41:0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武清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原告张某户籍地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被告田某户籍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田某在武清区某小区有一所楼房用于出租,张某承租了该房屋,双方因供热采暖费交纳问题产生纠纷,争执不下,张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情不复杂,标的额较小,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就与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取得联系,共同制定了调解预案,力求“速战速决”。

休庭后,武清法院承办法官立即致电北京通州法院漷县法庭,京津两地法官分别对原、被告单独进行释法明理与心理疏导。法官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将心比心,默契配合,安抚当事人激动的情绪,解开原、被告心结。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结事了。

武清法院将继续探索异地法院联动办案工作方法,为司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