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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

作者:张雅然  发布时间:2024-02-28 10:38:24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本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内设26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本级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8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3.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18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和支出7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1万元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0289.2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部门预算收入10289.2万元,与2023算相比增加9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及派出法庭增加,办案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53.3万元,占3.43%;一般公共预算9046.2万元,占87.9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89.7万元,占8.65%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支出预算10289.2万元,与2023算相比增加9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及派出法庭增加,办案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541.4万元,占83.01%;项目支出1747.8万元,占16.9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096.1万元2023算相比减少2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且压减了一般性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49.9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96.1万元2023算相比减少28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且压减了一般性支出。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9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和支出7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1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96.1万元,与2023算相比减少285.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且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7994.9万元,与2023算相比减少224.4                   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且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其中:

“法院”7994.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437.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案件审判557.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办案费、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等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1万元,2023算相比减少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34.1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367.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67.1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0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6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38.2万元,与2023预算相比减少3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且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71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50万元、津贴补贴1540.5万元、奖金78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住房公积金178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4.1万元、退休费63.7万元、生活补助2.5万元

公用经费13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6.3万元、取暖费45.6万元、物业管理费383万元、差旅费31.5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培训费6万元、工会经费48.8万元、福利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27.5万元包括办公费87 万元、印刷费7、水费12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6.3万元、取暖费45.6万元、物业管理费383万元、差旅费31.5万元、维修维(护)费35万元、培训费6万元、工会经费48.8万元、福利费4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24.7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547万元,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53万元,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228.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7月底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1747.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附件一: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附件二: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三: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