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清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武清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忠诚履职尽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法院从理念到实践、从体制到机制、从作风到能力上的深刻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801件,结案27255件,法官人均结案340件,在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中排名第二位。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助力平安武清建设
牢记“平安”二字重千钧,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37件,惩处罪犯2286人。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审结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2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1件2人。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406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108件233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筑牢民生安全底线。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4件,审结在本市影响较大的天鹅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130件,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帮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与公安武清分局建立犯罪线索移送衔接机制,与区烟草公司建立涉烟违法犯罪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协调联动打击犯罪。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394件,适用认罪认罚1968人,对罪行较轻的1155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管制、罚金等,用最低刑罚成本争取最佳治理效果。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233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推进法治武清建设。审结行政案件235件,经协调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29件,推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区司法局和各镇街各部门配合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9件,出庭应诉率达100%。编制《2021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府院联动,组织庭审观摩,接待行政机关法律咨询或提供法律服务120余次,院长到区委党校开展法治培训2次,支持和促进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力保障武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三地法院立审执协作机制运行,办理委托执行、委托送达等2523件。围绕乡村振兴,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乡村产业发展等涉农案件345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认真贯彻党中央“保交楼、稳民生”工作要求,通过破产财产附条件拍卖的创新模式,使天津卓越天下投资有限公司的烂尾楼盘得以续建,近1000户购房人的交房问题得到解决,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典型案例。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为贫困地区消费帮扶23万元,援助对口支援单位西藏昌都市江达县人民法院15万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16922件,标的额191.91亿元。审结破产案件15件,盘活在建工程项目价值约9.8亿元,化解债务10亿余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12条,牵头“执行合同”营商环境指标评价任务落实,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多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为身处困境的小微企业收回账款。审结赵某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0万元,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全院干警积极协助核酸大筛、支援隔离点等7368人次,以最大担当助力一线防疫。及时发布疫情期间工作程序通知,确保群众“不跑空”。充分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以“一次不用跑”为目标,建成21个互联网法庭,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受理网上立案9551件,电子送达17916件,网上缴费27169笔,互联网开庭2158件,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虚假诉讼防治,开出全市首例逾期举证罚单,惩戒不诚信诉讼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长效机制,向诉讼参与人送达《诚信诉讼告知书》,预防和规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司法环境。《人民法院报》、天津电视台《今日开庭》《新闻60分》等对我院系列典型案例和工作举措进行宣传报道,群众知晓度、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
三、践行为民宗旨,提供更高品质司法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聚焦民众司法新期待,努力提供更高品质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就业、医疗、养老育幼等各类民生领域案件3576件,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1406件,和解解决比例61.6%,维护家庭和谐,弘扬文明家风。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集中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2183件,超过90%的案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解决。重设开发区人民法庭,审结劳动纠纷案件677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案件救助渠道,司法救助7件7人,救助总额84万元,保障“弱有所扶”。
及时兑现群众胜诉利益。执结各类案件8392件,办结执行保全、恢复执行等案件4004件,执行到位17.28亿元。与公安武清分局、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加强执行联动,在执行查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深入协作,有效解决查人找物、财产处置等难题。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155人次,限制高消费6890人次。在全市率先建立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减少送达环节,共有7000余件民商事案件运用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执结率同比上升10.46个百分点。组织开展“强制腾空91个温室大棚”“10小时腾退1500亩鱼塘”等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一批久执未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得以破解,起到良好的普法效果,充分彰显法治力量。
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信访部门入驻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涉房地产、破产案件等综合性信访问题形成化解合力。实行分层、递进式的信访接待模式,重大信访案件由院长接访,包案挂牌督办,实质性化解信访案件30余件。畅通和规范涉诉信访渠道,设立网上申诉办理专岗,处理市、区矛调平台信访案件53件。开设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专岗,实现100%接听,100%处理,为群众提供查询咨询、答疑反馈等服务,2022年以来接处群众来电7800余次。
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充分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发出司法建议18份,为全市法院最多,内容涉及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保护等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帮助各单位及管理部门防风险、堵漏洞、建机制。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通过庭审直播、庭审观摩、文书上网等方式,把司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累计送法进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60余次,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司法改革走深走实
突出改革科技双轮驱动,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开展人民法庭诉讼、执行立案试点改革,科学制定立案工作办法,形成以立案庭为中心,河西务人民法庭、汊沽港人民法庭一南一北遥相呼应的民商事诉讼立案格局,构建以立案庭为中心,13个人民法庭覆盖全域的执行立案网络,为当事人提供人民法庭立案、审理、申请执行一站式服务,努力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庭,事务一站清”。试点以来共诉讼立案264件,执行立案627件,接待法律咨询940余人次。方便快捷的立案模式得到当事人认可,《人民法院报》进行了专题报道。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审判权责清单,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对重大敏感案件加强监管。突出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全年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40次,讨论议题112个,推进疑难复杂案件解决。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发回改判案件质量甄别,共评查案件1081件,深挖病根,推进发改案件研判,形成近8万字的分析报告,指导提升审判质效。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促进类案同判,统一法律适用。
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壮大规范化、专业化调解队伍,从早从快化解矛盾纠纷。各人民法庭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汊沽港人民法庭对辖区内房屋倒塌人命案迅速反应,主动协调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用一周时间便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行无纸化办公、数字审委会、文书纠错等应用,让法官获得“数字便利”,让群众享受“数字正义”。作为全市“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改革试点单位,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全面推行用录音录像替代人工记录和纸质笔录,打造“无书记员+互联网庭审”融合2.0版本,审理案件604件,庭审时间缩短近一半。推进电子档案“混合单套制”改革,在全市先行先试,强化电子诉讼文件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打通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最后一环。
五、聚焦管党治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法院各项工作当中,及时主动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6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党组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带头抓学习,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全院集中宣讲与支部宣讲,以实践实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武清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下发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组织开展廉政作品征集等廉洁文化活动,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基本形成。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对干警的关心关爱和支持帮助。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以事察人,通过开展入列轮值、双报到、支援疫情防控等工作,283名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打磨锻炼。科学制定政治和业务轮训计划,轮训干警1200余人次。聚焦审判人才培养,创新推出“审判微课堂”“学术沙龙讨论会”“发改案件系列培训会”等,形成法官教法官、助理教助理的“比学赶超”模式。统筹人案匹配、年龄结构、在岗时间等因素,谋划推动44名干警交流轮岗,提拔10名年轻干部,确定法官入额5人,激发队伍活力。
一年以来,我们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区人大会议决议和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60余人次,支持和保障代表委员更好履职、发挥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管理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内设部门联系电话,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聘请34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武清法院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武清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收结案位居全市前列,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针对性、时效性还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需持续用力;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推进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水平仍有待提升;四是政治生态还有待进一步净化,全面从严治党仍需持续发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法院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立院,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环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干警政治忠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把政治关、导向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稳定意识,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是坚持履职尽责,展现服务保障大局新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商事审判力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委构建的“3+1+1”工作体系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开展京津冀司法协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助力武清“桥头堡”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担当维护群众权益新使命。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服务改善民计民生。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主动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大格局,巩固拓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四是坚持更严要求,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管理,切实增强司法能力。坚持严的基调,自觉接受监督,对作风问题常抓不懈,对司法腐败严惩不贷,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惟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忠诚履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清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 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或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2. 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是指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裁判文书,明确告知当事人此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到审判阶段,对被告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均无实质影响,且有利于维护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性,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减少送达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审判执行无缝衔接,提升执行质效。
3. “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改革:是指运用智慧庭审系统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记录的模式探索。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是指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方式进行庭审记录,替代传统的书面庭审笔录。庭审录音录像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记录载体,语音转写记录作为参考记录,庭审录音录像能够保证庭审记录客观、真实、全面,使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
4. 电子档案“混合单套制”改革:是指顺应互联网时代在线诉讼发展趋势,形成以电子档案为唯一归档方式,将确有必要的纸质原件以电子档案附件形式归档的诉讼卷宗归档和管理模式。目标是充分运用区块链、元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将司法办案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通过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管理,强化电子诉讼文件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促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规范运转,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