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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23 08:40:32 打印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受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本辖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内设 26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1.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82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1万元。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 9381.8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9381.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8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需要的公用经费增多,且因案件量增长,办案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多。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9381.8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 9381.8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8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需要的公用经费增多,且因案件量增长,办案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多。其中:基本支出8854.8万元,占94.38 %;项目支出527万元,占5.6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 0 %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381.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8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需要的公用经费增多,且因案件量增长,办案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多。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81.8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8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需要的公用经费增多,且因案件量增长,办案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多。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2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381.8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8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需要的公用经费增多,且因案件量增长,办案业务经费也相应增多。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8219.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825.9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其中:

“法院”8219.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692.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案件审判”5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办案费、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等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以及保险基数增长,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4.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398.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以及保险基数增长,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98.1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3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6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54.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1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量增加,保险基数增加导致所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3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56.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以上年规模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公里数增长,年限增长,所需维修维护费用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未安排公车购置事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计无公务接待事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56.8万元,包括办公费87 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88万元、邮电费92万元、取暖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485.5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维(护)费35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50.3万元、福利费5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8.5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485.5万元,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58万元,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1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527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doc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docx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