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执行局干警宋宝森、周新记一行乘警车前往北京执行一起民事案件,行至京津高速高村收费站北约5公里处,看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一中年男子浑身是血,在路边向行驶的车辆求助,但均无果。宋宝森同志预料出现了意外情况,急忙下车上前了解情况,只见该男子一手捂着喉咙,一手捂着肚子,喉咙处还一股股往外冒着鲜血,场面十分悲惨。旁边的一辆本田轿车横在高速路中间,早已撞得面目全非。宋宝森同志意识到,如不及时将该男子送往医院,其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并且很可能会引发二次交通事故,情况十分危急。
“救人要紧!”危难之际,宋宝森、周新记二人果断作出决定:“立即放下手头工作,将受伤男子抬到车上,以最快的速度驶向十多公里外的永乐店医院”。在途中,由于该男子头部遭受猛烈撞击,再加上失血过多,昏昏欲睡。二人一面稳定他的情绪,劝慰他一定要坚持住,千万不能睡着;一面迅速用手机与其亲属及医院联系。由于该男子伤口还在冒着血不能说话,周新记同志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交通事故电话,并与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及时对该事故进行了妥善处理。
到了永乐店医院,鉴于病人伤势严重,急诊医生做了简单的包扎后,建议立即送往通州区医院进行手术。宋宝森、周新记二人又一路驱车几十公里,直至将伤者移交给医院急诊科急救人员,并帮助该男子办理了接诊入住手续。伤者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不放,用手比划着让医生拿来纸和笔,要求他们留下姓名。二人只是告诉伤者不要说话,好好躺下养伤,说:“我们是法院人,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看到伤者得到治疗病情稳定后,他们才悄悄离去。宋宝森、周新记等人扶危济困的行为彰显了他们高尚的品格,传递出了满满的正能量,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